广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点击数:

 当前,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趋凸显,教育信息化既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对教育综合改革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论述指明了教育信息化今后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途径。为全面推进20172020年广西教育信息化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三通两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明显改善,全区90%的中小学(不含教学点)接入互联网,超过三分之二的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基本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广西教育数据中心完成基本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升,完成了32万人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34万教师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共晒课14万节。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水平,与国家要求和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与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需求仍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仍然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区域、城乡和校际发展不均衡;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信息技术支撑引领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利用有效机制和教育信息化体制亟需创新和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决策、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亟待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学校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有待加强。未来几年,教育信息化仍然是我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为总纲,以支撑和引领教育改革、助力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以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坚持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协同推进,继续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为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基础环境基本满足教育教学与管理需要,信息技术支撑的教育资源供给和教育精准管理取得新突破,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教育改革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级课堂教学全覆盖;力争所有教师和学生拥有网络学习空间;基本建成广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平台协同服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基本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为教育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实践不断深入。

四、发展策略

统筹推进,强基增效。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明确事权划分,强化区域统筹,逐步提升区域教育信息化水平,形成区域发展特色。补齐教育信息化建设短板,夯实信息化应用基础条件,确保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提升建设效益,助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应用驱动,融合创新。顺应“互联网+教育”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应用驱动的基本导向,鼓励和引导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实践,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管理模式创新。

破解难点,服务全局。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将教育信息化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领域,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由点及面、由单项工作到教育教学与管理全过程,促进教育信息化全面深入应用,服务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全局。

完善机制,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引导、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完善教育信息化领导、管理和推进机制,积极探索数字资源供给机制和共建共享机制,保障教育信息化的持续、稳定与长效发展。

五、发展任务

(一)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提升资源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信息化基本建设。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全面改薄”计划过程中,按照《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标准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着力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学点和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问题,基本实现中小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推进中小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实现持续更新;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建设;提升支撑信息化教学和管理的装备水平,确保中小学校普遍具备信息化教学环境。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所)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构建教育资源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和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引导建设市县级教育资源平台,推进各级各类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主导建设公益性资源,保障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鼓励市县建设区域特色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和教师建设校本资源和生成性资源的主体作用,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整合、汇聚和共享。鼓励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优质资源建设、提供优质资源服务,探索购买资源服务的方式,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交给广大师生。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模式创新过程,开展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区域协同教研,采取“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逐步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和常态化,帮助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助力解决教师队伍以及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教学点、薄弱学校教学质量。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课程与教学改革。利用信息技术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探索混合式教学、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提高学生的媒体与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统筹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自治区统筹推进实名制、组织化、可管可控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空间要集成网络教学、资源推送、学籍管理、学习生涯记录、家校互动等功能。学校要将网络学习空间融入学校日常管理,鼓励教师、学生和家长围绕教与学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名师网络工作坊、学科网络教研室的建设和应用。探索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学生综合评价和教学综合分析,优化教与学过程。

(二)强化职业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撑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

夯实职业院校信息化应用基础。在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示范校建设、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中统筹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学与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升级职业院校校园网络,提速互联网出口带宽,基本实现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无线网络覆盖。加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室、数字化实习实训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等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要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

加快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鼓励职业院校建成集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和后勤管理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学校实施校企合作信息发布、项目管理、顶岗实习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就业信息分析等。推进平安校园、节能校园平台建设,实现对校园安全、能源管理过程跟踪、精准监控和数据分析。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升级。强化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应用,做好信息采集、统计和更新工作,提高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人员管理、资产及设备管理、日常教学、实习跟踪、流程监控等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育管理、服务与决策水平。

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级资源库。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根据需要,有序引导职业院校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和个性化自主学习系统。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服务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

(三)推进高校智慧校园建设,提升高校治理能力。

推进高校智慧校园建设。高校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以服务教学科研为目标,以教育大数据的应用为支撑,统筹规划、建设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助力“双一流”建设和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校园网络,实现“无线校园”目标。建设课程资源与知识共享平台、科研协作平台和“一站式”服务门户等数字化应用环境,强化资源与数据的共建共享,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教育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生活、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的数字化再造,助力高校实现智慧教学、管理和服务。

推动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充分利用优质开放教育资源,引进一流的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建设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特色教学资源。鼓励高校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改革,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的深化和创新,推进优质课程的共建共享和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加强“互联网+”实验实践教学,建设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共享平台,开发虚拟仿真实验资源,提供远程实验指导和教学服务,鼓励高校建立虚实结合的实验中心,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开展高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混合式学习等,支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深入推进“易班”推广计划。

(四)提升继续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与服务能力,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加强继续教育机构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学遍及各地的办学体系,以各级社区教育平台为基础,构建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开放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建设各类优质继续教育数字资源,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和机制创新。探索继续教育的网络教学模式,创新适合各类人群的网络学习模式,提高继续教育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推动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制度,探索和建立终身教育学习成果登记和在线学分互认机制,逐步建立继续教育在线课程证书与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衔接互通的制度,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提供有效载体。

(五)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服务质量与水平。

完善广西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广西教育子网。建设广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统一门户、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基础数据交换等功能,促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应用。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部署、管理、运维、二次开发与应用工作。在国家系统的基础上建设适合我区教育管理的自治区级通用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和推行教育数据标准、规范和数据管理办法。建设教育基础数据库、教育数据仓库和数据统一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教育基础数据伴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出台重大教育改革举措提供数据支持。各市县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动态更新工作,充分将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基础数据应用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各市县统筹建设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信息化平台,初步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相互协同的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

(六)加强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与服务能力。

将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将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将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与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继续实施“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着力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开展教育局局长、校(园)长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教研员信息化教学应用研究和指导能力专项培训,电教机构(教育信息化中心)人员支撑能力专项培训。通过信息化教学大赛、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培训,为信息化教学创新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将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培养纳入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且覆盖所有教师教育专业,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

(七)加强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建设,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提升安全意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领导责任制,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经费投入,明确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形成相对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配齐用好网络安全设施、设备和软件,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开展漏洞检查和风险评估,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形成多层次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国产密码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

六、重点工程

(一)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尚未接入互联网的学校尽快完成宽带网络接入,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要对现有网络进行宽带提速升级,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为每个教学班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为教师配备教学专用电脑,建设和优化校园网,网络覆盖每个教学、办公和活动场所,使学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根据教学需要为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提高生机比。到2020年,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4M以上;基本实现中小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师机比不低于1:1;小学(完全小学)生机比不低于15:1,初中生机比不低于10:1,高中生机比不低于8:1。

(二)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工程。

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平台,统筹建设自治区本级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库,实现自治区级平台为全区提供公益性、基础性资源服务,并与国家、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制订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用与服务实施方案,制订适用的体系技术架构和标准规范,并为市县平台建设和应用提供指导和服务。统筹引导市县利用集约化云资源平台整合、汇聚区域特色资源和校本资源,为教师提供便捷适用的资源服务。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学段、全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实现包括基础性资源、特色资源和校本资源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普遍共享;全区示范建设20个“专递课堂”,100个“名师课堂”,50个“名校网络课堂”。

(三)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工程。

面向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和学科教研,开展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建设,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学习空间的协同服务与常态化应用。围绕数字教育资源和新技术的应用,遴选确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学校,积极探索信息化教学模式,引领课堂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创新;围绕网络学习空间常态化应用,建设名师网络工作坊和学科网络教研室,引领中小学教师、校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创新,推动学科课程与教学改革。到2020年,建设200所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校,建设100个名师网络工作坊和50个学科网络教研室。

(四)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自治区抓重点,市县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四级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体系,明确职责、分级推进。自治区重点开展对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薄弱地区农村教师的提升培训,各市县和学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培训常态化。到2020年,自治区重点培训中小学校长1000名,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3000名,电教机构(教育信息化中心)人员600名。

(五)智慧校园示范建设工程。

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建设校园智能感知环境和泛在学习环境,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立项建设一批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形成若干个有示范带动、可复制推广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模式。到2020年,建设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15所高校智慧校园示范校,30所职业院校智慧校园示范校。

(六)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工程。

着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加强教与学全过程的数据采集和效果分析。鼓励教师充分、合理运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解决技术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广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程。

建设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引进国内优质课程资源。以公共基础课、通识课程和优势特色专业的核心课程为建设重点,兼顾学科、专业、地域的分布,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立项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在线开放课程,逐步建立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和评价机制。推动区内跨校选课,基本形成“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按学分付费”的机制,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最大化共享。到2020年,建成在线开放课程200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厅成立广西教育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部署、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市县加强区域统筹,做好顶层规划设计,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补齐短板,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各市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机制。各市县教育局要明确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基教等行政科室统筹、电教机构(教育信息化中心)组织实施、教研部门教学引领的推进机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独立的信息化管理与技术支持服务部门,明确职责。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全面统筹学校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成立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强化决策咨询和重大问题研究。

(二)落实经费投入。

根据财政事权划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用于支持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形成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自治区统筹经费,用于自治区层面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及教育信息化奖励补助;各市县、高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专项项目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教育资源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各市县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中小学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教育信息化日常运维和应用,以及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提升等信息化培训。各市县、各类学校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积极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学校持续使用”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学校按需购买信息化服务。

(三)强化人员保障。

健全岗位设置,充实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技术队伍,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信息化专业队伍支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成果认定办法、职称评聘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一支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行政管理队伍、保障运行维护的技术队伍和能够开展各类教学创新应用的教师队伍。高校要创新信息技术人员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

(四)加强督导评估。

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逐步建立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体系。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面向市县教育信息化的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以提升各市县、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五)做好技术支撑。

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教育管理和数字资源等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应用,提高教育数据和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市县区域教育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障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教育网络安全技术支持体系,确保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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